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接受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2021年接收优秀本科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制定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各学科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和监督力度。 2、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应用经济学(含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和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2个复试小组,按学校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3、复试录取原则 复试采取专家到校集中、考生远程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水平、口语能力,专业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考核占20%, 专业素质等考核占80%,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填报预推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必交)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必交) (3)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非必交) (4)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或获奖证书。(非必交) 2.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 学院通过考生提交系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参加学院选拔。 3.缴纳复试费 所有参与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前通过扫描二维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请考生务必在“添加附言”处严格按以下格式添加备注,不要增减任何额外信息,格式为“申请学院+申请专业+姓名+身份证号+推免生复试费”。学校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待正式开学后,可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4.复试 学院根据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复试。第一批复试9月29日完成。我校夏令营期间已复试并确认报名的优秀营员及本校推免生无需重新复试。学院10月8日将组织第二批次复试。第二批次结束后到10月25日前,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再行决定其他批次复试。 复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含学习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基本情况、未来研究计划或研究设想、专业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随机抽取相应专业1套试题作答,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 5.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 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25日。拟录取考生须及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可替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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