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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动态] 首经贸2020年研究生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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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 发表于 2020-7-15 18:23:59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 于 2020-7-15 18:25 编辑

首经贸2020年研究生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一、户籍迁入原则
1、凡属学校计划招生范围内的外埠研究生、本科就读于京内院校且原籍为外埠的本科毕业生可将户籍迁入学校。
2、户籍迁入实行自愿迁入原则。
3、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户籍。
4、北京生源研究生不迁户籍。
二、户籍迁入要求
1、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规定,户籍迁入必须在当年完成,不得跨年度延期办理。
2、《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仅限已将户籍迁入京内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最晚须在20209月30日前交到博纳楼118房间,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仅限已将户籍迁入京内院校的本科毕业生)。
2、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其它背景颜色照片无效),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户口迁移证》必须打印,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齐缝章、农或非农章、以下空白章、迁移证右下角的迁出地派出所公章),若当地派出所无法打印则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本所无打印机故手写”,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要与录取通知书一致。
4、《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户口性质、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户口迁移证》上凡手写修改部分均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两项填写必须精确到市(县),如:XX省X市或XX省X县或XX市X区。
6、《户口迁移证》要求必须有户口性质(即“农业”、“非农业”)的章,已取消户口性质区分的地区,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在户口性质改革之前该生的户口性质或加盖家庭户章。
7、我校集体户籍迁入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不能多字少字,填错无效)。
8、《户口迁移证》要求打印字迹必须清晰有效,内容准确无误。
五、温馨提示
1、请认真阅读“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未按要求开具《户口迁移证》需回原籍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最晚须在20209月30日前上交,逾期不交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将户籍迁入我校集体户籍的权利。
2、由于新生的户籍迁入审批过程为学校集体统一办理,故需要一段较长时间,大约到202012月底才能完成落户以及办理新身份证,如学生在此期间丢失原身份证或原身份证到期都将无法补办新身份证,导致此期间学生没有身份证。因此,请同学们在此期间(户口迁出还未落入学校阶段)保管好自己原来的身份证避免丢失,原身份证即将到期的新生,要在原籍或原京内院校及时补办后,再办理《户口迁移证》或从原京内院校取出《常住人口登记卡》。
   3、学生在校期间户籍性质为学生临时集体户籍而非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故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户籍管理部门概不受理任何户籍事项变更事宜(如: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学生户籍一旦迁入学校,在校期间户籍不得随意迁出,中途退学和毕业除外。
保卫处户籍办电话:010-83952071

(信息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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