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专业介绍)税务硕士

[复制链接]
2946 2
牛顿吃苹果 发表于 2016-1-26 23:55:47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硕士
时间:2014-10-14 16:35:09  

税务硕士

       学制二年       代码:025300
       专业介绍
       税务专业硕士点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一支在税务管理和涉税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的教学团队。税务专业带头人郝如玉教授为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税收立法领导小组组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丁芸教授是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人事部考试中心聘任专家。蔡秀云教授、赵书博教授、刘颖副教授等在税收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方面有突出成就,在社会上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专业实行双导师制,聘请国务院发展中心研究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政司、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税务学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研究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中国税务出版社、5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业界专家担任校外导师。
       培养目标:税务专业旨在面向税务、财政、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与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本专业突出税务专业底蕴,强化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关联性;突出涉税实务能力的培养,设计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突出税务专业的专业性、思想性和职业敏锐性的综合能力提升,全面打造学生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课程设置:税务专业硕士学位课程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设置,主要课程有:中国经济问题、现代经济学、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收管理专题、纳税筹划专题、纳税评估实务、税务代理实务、高级税务会计、财会理论与实务。
       培养模式:
       1、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实践课程在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实习单位完成。
       2、实行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指导为辅的双导师制共同培养模式。校内导师指导课程学习,校外导师指导实践环节和项目研究。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3、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挂钩,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紧密联系,根据社会需求,可以采取“订制式”人才培养方式。
       注:本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收藏0 支持0 反对0
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精彩评论2

正序浏览
跳转到指定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客服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全国服务热线:

18518116623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亚非大厦8508室

Email:349193267 @qq.com

Copyright   ©2015-2018  首经贸考研网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前程校教育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662号

  ( 京ICP备1803408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