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开启左侧

[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制链接]
1430 0
首经贸 发表于 2018-4-3 16:57:23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 于 2018-4-3 17:41 编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拥有60多年历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经、管、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相应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发展、劳动关系、法律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增长经济学18个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劳动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及企业管理、会计学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近年来,我校为树立研究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培养其科学探索和学术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博士生质量培养体系建设,建立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并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机制。其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6万元科研资助,鼓励其发表高水平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科技创新项目提供0.4万元经费,资助博士生团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此外,学校还设置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举办数学建模大赛、哈博(经管)论坛等活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同时,为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竞争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我校专门设立了“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和学术会议专项资助,大力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师从一流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另外,我校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为广大博士研究生搭建了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平台,大大提升了我校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水平。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18年我校将通过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招生方式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1. “申请-考核”制考生应为2018年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包括提前毕业硕士生、硕博连读生)或高等院校专任教师(以下简称专任教师)。
     2.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①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③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 考生为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期间必修课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以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
     4.考生为专任教师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3年9月1日之后的);
   (2)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3)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三)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6.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1名,全部计划将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我校不对各招收方式做名额限制。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指标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考生选拔结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
    五、招生类型、修业年限及学费
    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可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10000元/人/年,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学校,毕业时可就业派遣。以硕博连读方式及“申请-考核”制录取的考生(专任教师除外)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一般不超过六年。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不享受国家规定的补助和学校的奖助政策。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毕业时派遣回定向就业单位。
    六、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有报名考试相关招生信息均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准备网报材料和资格审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参加考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出将被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一)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20日考生网上报名。
     1.网上提交信息
    考生请登陆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注册报名。请注意确认考试方式是否正确,一旦选择相应的考试方式进行注册报名后,考试方式不可更改。
    请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提前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也须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下载并打印相关表格
    考生填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下载并打印PDF文件,即《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格系存档使用,请务必如实填写)。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务必于2018年2月20日之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至研招办。
    1.基本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印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国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等);
    (5)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6)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注明全日制非定向);
    (7)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不含所报考导师),需密封后提交(硕博连读考生无需提供);
    (9)获奖、学术或其他证明材料;
    (10)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供《硕博连读申请资格合格证明》。
     3.申请-考核制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陈述(1500字左右);
    (2)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本人成果页),并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择一篇能够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做好标注;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须提供复印件;
    (3)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
    (4)硕士学位论文复印件(专任教师提供);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考生专任教师的身份证明(专任教师提供);
     注意事项:
    (1)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序,标好序号;
    (2)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不论录取与否,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交纳报考费
      1.标准:200元/人。
      2.交费方式:网上缴费
      3.交费截止时间:2018年2月20日
    (四)准考证打印(仅限普通招考考生)
      网报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博士在线报名系统(时间另行通知)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博士生准考证。
    七、资格审查(学历与学位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申请-考核”制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复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硕博连读考生无须参加资格审查,但须领取体检表,按时参加体检。“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考生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不成功。
    2.资格审查地点为校本部启铸恭温楼E223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证件)原件;
    2.本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体检表);
    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5.学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亲自办理,并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无误后,我校研招办在准考证上加盖公章,作为考生准考凭证。未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准考证一律无效。
     八、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选)、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选)。
    (1)“申请-考核”制考生初选
    2018年3月5日-12日研究生院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做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材料将提交至二级学科组(以下简称“学科组”)。学科组对考生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合格名单。研究生院将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初选合格名单。初选不合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如果愿意参加普通招考,可以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在3月20日之前办理普通招考补报名手续。
    (2)普通招考考生初试
    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形式。初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4月21日。考试科目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以及专业课综合(具体内容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
    2.复试。
    (1)复试由学院或二级学科组负责组织,考核时间拟定于2018年4月。具体日期、地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2)初选合格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外文文献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四个部分的考核。
    (3)硕博连读与普通招考考生复试阶段须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两个部分的考核。
    (4)外文文献测试和专业课笔试在学科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外文文献测试时间为1小时;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和其他考核结合起来进行;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各专业须建立不少于20道试题的题库,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题目做答;
    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汇报形式请按照各专业具体复试方案进行),并接受专家的提问;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得少于30分钟。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1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40分,综合素质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6)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学科组可以要求思政相关人员参加面试,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根据“函调”情况进行评判。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3.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权成绩计算。
   (1)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外文文献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
    (2)普通招考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
    (3)硕博连读考生的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二)考试地点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启铸恭温楼(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具体考场安排将公布在考生本人准考证上,也可在考试前三天登陆我校研招网查看
    九、体检
    考生的体检考核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一般为复试前一天,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奖助体系
    为鼓励优秀博士生脱颖而出,我校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凡选择脱产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的非定向考生均可享受,奖学金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新生奖学金1.3万元至1.8万元不等。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申请每年3万元的国家奖学金,以及1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学业奖学金。我校还设立了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最低每月700元的岗位资助。每名博士研究生每年还可领取1.5万元的国家助学金。此外,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项目、学术新人计划等项目资助,助力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科学研究。
    十一、录取有关事项
    (一)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承诺书,确保录取之后不再接受其他高校的录取,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的应届毕业生录取类别统一为非定向就业,必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如不能按时迁入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专任教师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档案、不享受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三)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四)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若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有关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随时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六)我校2018年接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比例不高于总指标的30%。
    十二、具体安排见下表:
      
    十三、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70
注意:由于一些快递不能保证考生材料送至研招办,为防止材料丢失,请考生一律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材料,拒收其他快递寄送材料。
    (二)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51759  QQ群号:188206359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cueb.edu.cn/zsks/
    (三)各学院联系方式
      
    (四)来校行车路线
     公交路线1:三环路,乘300路、300路快、特8路等公交车,夏家胡同(公交站名)下车,换乘691,692路公交车至首都经贸大学西校区(公交站名)下车,共换乘一次。
    公交路线2:北京西站(公交站名)乘67路公交车至樊家村下车,换乘691路公交车至首都经贸大学西校区(公交站名)下车,共换乘两次。
    地铁路线:乘坐地铁10号线,首经贸站下车D口出第二个红绿灯左转南行50米即到。
    自驾车路线:南四环花乡出口出来,花乡桥下往北,第三个红绿灯调头,直行50米即到。

附表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招生计划.pdf (173.35 KB, 下载次数: 0)

附表2: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pdf (131.42 KB, 下载次数: 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1月

收藏0 支持0 反对0
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客服微信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全国服务热线:

18518116623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亚非大厦8508室

Email:349193267 @qq.com

Copyright   ©2015-2018  首经贸考研网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前程校教育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662号

  ( 京ICP备18034083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