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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硕士入学考试910《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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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 发表于 2018-4-13 11:04:44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 于 2018-4-13 11:06 编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910《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考试说
一、考试目的

《法学综合二》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法学, 考试目的是检测考生掌握的上述三门法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运用相关法学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甄别考生开展研究工作的学术潜质。


二、考试范围

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部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部分包括: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审查与宪法效力,国家结构形式与政府组织形式,公民基本权利。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相关法律制度。
经济法学部分包括:经济法总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 国际法学部分包括: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中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家责任制度,国际争端解决方法。


三、考试基本要求

《法学综合二》注重考查考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并在此基础上,考查考生运用相关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求考生:
1. 准确理解、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理解和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的有关范畴、规律和论断。
3. 运用有关基本理论,系统分析特定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背景和社会生活案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或方法。
4.恰当地使用专业术语,合乎逻辑地表述与分析实际问题,层次清楚,文字通顺。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二)答题时间:180 分钟

(三)各部分内容考查比例:

1、宪法与行政法 50 分,
2、经济法 50 分,
3、国际法 50 分。

(四)题型及分值

1、名词解释,共 50 分;

2、简答题,共 60 分;

3、论述题或案例分析题,共 40 分。
五、参考书目
1、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14 年版;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5 年版。
2、刘文华主编:《经济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2 年版。
3、邵津主编:《国际法学》(第 5 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

六、需说明的问题

第二部分        考试内
(一)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部分
1.宪法学的基本理论:法与法治;宪法与宪政;宪法的结构与特征;宪法学的研究方法;现代宪政的基本价值与原则。
2.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思想渊源;西方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的制定与修正。
3.宪法审查与宪法效力:司法审查的起源;宪法审查的模式;宪法解释的方法。
4.国家结构形式与政府组织形式:单一制;联邦制;分权的理论基础;中国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
5.公民基本权利:权利的理论基础;权利的宪法保障。

6.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性质、功能;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
8.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的含义及其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含义、性质、特征;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受委托组织的含义、条件、范围、法律地位;公务员的概念、分类;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分类、法律地位。
9.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分类、模式;行政立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分类、错误和瑕疵、效力、法律规制。
10.依申请行政行为:行政处理的概念、效力、分类;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 行政裁决。
11.依职权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2.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
13.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性质、特征;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复议的程序。
14.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补偿。
(二)经济法学部分

1、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了解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及经济法的发展。

2、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了解国内外学者关于经济法概念及调整对象的不同学说,掌握当前较权威的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的学说。
3、经济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掌握经济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地位及与相关法的关系:掌握经济法的地位,以及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
5、经济法律关系:了解经济法主体的概念、特征及体系结构,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6、市场规制法的一般原理:了解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市场规制法的功能、调整方法及体系结构。
7、竞争法律制度:掌握垄断的的概念、特征,我国当前主要的垄断行为及对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表现形式,各国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掌握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基本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了解对消费者权益的政府保护法律制度和社会保护法律制度。
9、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掌握产品与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归责原则,生产者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责任法的法律责任, 了解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0、宏观调控法一般原理:掌握宏观调控法的概念,宏观调控法的体系结构及基本原则。
11、财政法律制度:掌握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预算法律制度及其立法动态。
12、税收法律制度:掌握税法的概念及构成要素,增值税和所得税法律制度,了解税收征纳程序法律制度、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13、金融法律制度:了解金融和金融法的概念,金融法的地位及体系结构,金融制度改革,金融法律责任;掌握中央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内容,货币政策及其货币政策保障制度。
(三)国际法学部分

1、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掌握条约、习惯在中国的适用。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国际法主体——国家的概念,国家基本权利、国际法中的承认和继承。掌握国家管辖豁免原则的发展与现状,中国当前的立法与实践。国际组织的基本内容,掌握联合国的相关机构及职能。
3、国家领土:概念及内涵,国家领土取得与变更的方式,对领土主权的限制。
4、海洋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法律地位、法律制度。
5、南极、北极法律制度。
6、空间法:芝加哥公约的内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外层空间活动的主要制度,包括登记制度、营救制度、责任制度

7、国际法上的个人:我国国籍法的主要内容,外交保护的概念、适用条件,引渡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我国《引渡法》的相关规定。
8、外交和领事关系法: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内容、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内容。
9、条约法:条约的定义、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条约的解释、条约的无效。
10、国家责任: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
11、国际争端政治解决方法:谈判与协商,斡旋与调停,调查与和解。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仲裁、司法方法、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院。


第三部分        题型示


一、名词解释题经营者集中
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其他经营者的股份、资产以及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
我国反垄断法界定的经营者集中包括下列三种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经营者集中一般可分为横向集中、纵向集中和混合集中。


二、简答题:

结合具体案例,简述条约的解释规则。
答案要点(答题时应当按照要点形成短文):

(1)条约应依其用语按其上下文并参照条约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义,善意解释。(4 分)
(2)可参考其他补充资料。(3 分)
(3)以两种以上文字认证之条约,每种文字之约文应同一标准, 除非条约另有规定或当事国另有约定。(3 分)


三、论述题:

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 论述从行政法哪些法律制度来完善这种“制度笼子”的机制。
答案要点(答题时应当按照要点形成论文):

控制公权力是公法的基本目的和功能。我国行政法主要包括三大类规范与制度。
(1)行政组织法的规范和制度。(10 分)
(2)行政行为法的规范和制度。(10 分)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法的规范和制度。(10 分) 或、案例分析题:
2009 年,北京大学五位教授认为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违反宪法、立法法和物权法,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这一条例进行违宪审查。试结合此案例分析我国的宪法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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