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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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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 发表于 2019-3-22 10:34:52 | 只看该作者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 于 2019-3-22 11:24 编辑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笔试包含政治理论内容。
  2、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为一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学习经历与志向、综合素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诚信评判,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四大部分。
  (1)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办法:各专业建立专业面试题库,试题数量不少于20道;每位考生抽取3道专业题做答。
  (2)学习经历与志向评定的具体办法: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以提问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需对考生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
  (3)综合素养考核的具体办法:结合综合面试进行,加强诚信评判;人文素养和举止礼仪的考核主要从言谈举止等方面来考察。
  (4)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学院组织笔试、面试,专人接收笔试试卷,专人监督,专人摄像。
  1、第一批复试安排
  区域经济学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完成体检和缴纳复试费工作。体检时间为:2019年3月25-26日上午8:00-11:00,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校本部(丰台区)校医院,体检须缴纳105元体检费(只收现金,请自备零钱)。考生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应禁止进食,并注意休息。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请考生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9年3月25日至26日上午8:00-11:00到校本部博纳楼315财务处报账大厅八号窗口缴纳。
  (1)资审
  携带材料如下: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至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须在2019年4月20日之前向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录取。
  时间:2019年3月26日8:30-12:00
  地点:博纳楼 213室
  (2)笔试
  时间:2019年3月26日13:30-15:30
  区域经济学、土地资源管理: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D206教室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华侨学院启铸恭温楼D201教室
  (3)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
  时间:2019年3月27日8:30
  区域经济学:博纳楼229室
  土地资源管理:博纳楼213室
  教育经济与管理:博纳楼330室
  行政管理:博纳楼230室
  2、第二批复试安排
  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专业校内调剂复试。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3月30日12:00-4月1日12:00
  (1)资审
  时间:2019年4月2日8:30-12:00
  地点:博纳楼 213室
  (2)笔试
  时间:2019年4月2日13:30-15:30
  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时间:2019年4月3日 8:30
  地点:另行通知
  3、公共管理(MPA)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成绩评定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15分,学习经历与志向15分,综合素养10分。
  (二)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的依据(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名单分别排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x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x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50%,复试权重5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三、其它
  1、调剂原则及办法按照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行。
  2、体检等事宜参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

  四、考生接待电话、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监督电话
  学院招生工作接待电话:010-83952250;   
  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258;
  学校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10-8395212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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