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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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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经贸 发表于 2021-3-21 12:06: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首经贸 于 2021-3-22 11:36 编辑

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规定,经济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1.远程网络复试前考生模拟演练安排
   3月23日上午8:00,考生模拟演练,地点为博学楼-阶5、博学楼-737、博学楼-739、博学楼-736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3月27日上午8:00,下午13:30,专业型硕士复试,共计6组。
   3月28日上午8:00,学术型硕士复试,共计6组。
   复试小组具体安排见下表:


  3.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资格审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包括材料审核和数据库比对,第二阶段资格审查与远程网络复试环节合并进行。

  4.复试考核各环节组织形式及要求
严格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考核包括如下环节:
  (1)考生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2)考生依次回答专业试题;
  (3)考生依次回答外语试题;
  (4)考生退出考场。
   相同专业考生的复试时间应保持一致,要求不低于20分钟。复试过程中,复试教师有权随时要求考生展示其所在环境。

  5.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外国语听力和口语2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60分,综合素养20分。

  6.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
   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7.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布
   经济学院拟定于2021年3月28日公布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布网址为https://eco.cueb.edu.cn/

(信息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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